鑄造定義
(GB/T5611-1998)
鑄造-熔煉金屬,制造鑄型,并將熔融金屬澆入鑄型,凝固后獲得具有一定形狀、尺寸和性能金屬零件毛坯的成型方法
鑄造是將金屬熔煉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液體并澆進鑄型里,經(jīng)冷卻凝固、清整處理后得到有預(yù)定形狀、尺寸和性能的鑄件的工藝過程。鑄造毛坯因近乎成形,而達到免機械加工或少量加工的目的降低了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制作時間.鑄造是現(xiàn)代裝置制造工業(yè)的基礎(chǔ)工藝之一。
鑄造分類
主要有砂型鑄造和特種鑄造2大類。
1 普通砂型鑄造,利用砂作為鑄模材料,又稱砂鑄,翻砂,包括濕砂型、干砂型和化學硬化砂型3類,但并非所有砂均可用以鑄造。好處是成本較低,因為鑄模所使用的沙可重復(fù)使用;缺點是鑄模制作耗時,鑄模本身不能被重復(fù)使用,須破壞后才能取得成品。
1.1 砂型(芯)鑄造方法:濕型砂型、樹脂自硬砂型、水玻璃砂型、干型和表干型、實型鑄造、負壓造型。
1.2 砂芯制造方法:是根據(jù)砂芯尺寸、形狀、生產(chǎn)批量及具體生產(chǎn)條件進行選擇的。在生產(chǎn)中,從總體上可分為手工制芯和機器制芯。
2特種鑄造,按造型材料又可分為以天然礦產(chǎn)砂石為主要造型材料的特種鑄造(如熔模鑄造、泥型鑄造、殼型鑄造、負壓鑄造、實型鑄造、陶瓷型鑄造等)和以金屬為主要鑄型材料的特種鑄造(如金屬型鑄造、壓力鑄造、連續(xù)鑄造、低壓鑄造、離心鑄造等)兩類。
2.1 金屬模鑄造法
利用熔點較原料高的金屬制作鑄模。其中細分為重力鑄造法、低壓鑄造法和高壓鑄造法。
受制于鑄模的熔點,可被鑄造的金屬也有所限制。
2.2 脫蠟鑄造法
這方法可以為外膜鑄造法和固體鑄造法。
先以蠟復(fù)制所需要鑄造的物件,然后浸入含陶瓷(或硅溶膠)的池中并待乾,使以蠟制的復(fù)制品覆上一層陶瓷外膜,一直重復(fù)步驟直到外膜足以支持鑄造過程(約1/4寸到1/8寸),然后熔解模中的蠟,并抽離鑄模。其后鑄模需要多次加以高溫,增強硬度后方可用以鑄造。
此方法具有良好的準確性,更可用作高熔點金屬(如鈦)的鑄造。但由于陶瓷價格頗高,而且制作需要多次加熱和復(fù)雜,故成本頗為昂貴。 [2]